近年来,湖南为落实中央青年人才政策,吸引和鼓励更多青年大学生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相继出台、更新了大量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和职业发展等切身利益的人才政策。本期,记者送上青年人才就业创业大礼包。
就业见习补贴
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职业培训补贴
对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培训等,在取得相关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可以申请社保补贴。
创业补贴
(1)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经营场地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按规定申请3000元到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第一年800元/月、第二年600元/月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2)创业培训补贴
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到定点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创业培训补贴。“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1000元/人次,“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1300元/人次,创业模拟实训不超过1300元/人次,网络创业培训不超过1300元/人次。
(3)贷款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个人自主创业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合伙创业人数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数,最高贷款额度为1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规定给予贴息。对符合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自主创业和合伙创业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50万元、100万元,按规定享受更大力度的贴息资金支持。
中人社传媒记者 黄浔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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